子女抚养探视权的问题?
针对您提到的如果一方拒绝协助探视的问题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(第一千零八十六条)。如果一方拒绝协助,这构成了对探望权的侵犯。在此情况下,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。若法院判决后,拒绝方仍不履行,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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